「2014年噶瑪蘭盃全國青少年硬式棒球菁英邀請賽」競賽規程(草案)
壹、宗旨:為推展宜蘭縣青少年棒球運動風氣,延續及擴大2013年噶瑪蘭盃全國青少年硬式棒球菁英賽規模,邀請全國菁英球隊前來宜蘭切磋球技,以提升宜蘭縣棒球運動水準為宗旨。
貳、依據:依據社團法人宜蘭縣青少年棒球發展協會組織章程辦理。
參、組織:
一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棒球協會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、宜蘭縣政府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宜蘭縣青少年棒球發展協會
三、協辦單位:宜蘭縣蘇澳鎮公所、宜蘭縣蘇澳鎮民代表會、宜蘭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、宜蘭縣蘇澳鎮體育會、蘇澳鎮體育會青少年棒球委員會、宜蘭縣立文化國中、蘭陽乙組棒球聯盟
四、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宜蘭縣青少年棒球發展協會
肆、競賽日期:103年5月27日至6月1日(星期二至日),共六天(暫訂)。
伍、競賽地點:宜蘭縣羅東運動公園棒球場、蘇澳鎮立運動公園壘球場、國立蘇澳高級海事職業學校棒球場
陸、參賽隊伍:由主辦單位邀請全國公、私立國民中學菁英球隊組隊參加。
柒、球員資格:各學校代表隊球員資格之認定及規定,應符合下列各款:
一、年齡:87年9月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二、學籍:以設籍於該學校者,其學籍年限依學籍法令有關規定辦理。
拾貳、報名:
一、報名表請加蓋學校關防或校內承辦處組戳章後,郵寄至<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7號>總幹事李沅哲收。
二、在學證明書(附照片)請以電子檔傳送至sa056@suao.gov.tw總幹事收。若無法以電子文件傳送,請自行以彩色列印併同報名表郵寄至大會。
三、報名比賽球員至少12名,最多18名。
四、報名期限:自10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。
五、限於場地,本次比賽最多僅邀請18隊參加。
六、社團法人宜蘭縣青少年棒球發展協會TEL:(03)9963531、FAX:(03)9961780,手機0937163673
捌、競賽制度
預賽:以6隊一組共3組,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,每組取2名進入複賽。
複賽:以3隊一組共2組,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,每組取2名進入決賽。
決賽:採單淘汰賽制。
玖、競賽規則
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學生棒球規則。
拾、比賽用球及球棒
比賽用球:採用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認定合格之硬式比賽用球。
比賽用棒: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國際棒球總會認定之製造公司、廠牌之鋁質球棒。
拾壹、勝負名次判定及計分方法
一、預賽採循環賽制(每場限制以不超過120分鐘為限,以主審宣告為準)。勝隊得2分,和局各得1分,敗隊得0分,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;若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:
(一)兩隊積分相同時,以勝隊為先。
(二)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失分較少者為先。
(三)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得分較多者為先。
※註:因違規被沒收比賽之球隊之所有場次不算計在上述總場次內)
(四)擲銅板以決定名次。
二、複賽採循環賽制,無時間限制,必要時得採強迫取分賽制(為節省時間,PK採奧運模式)。勝隊得2分,和局各得1分,敗隊得0分,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;若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:
(一)兩隊積分相同時,以勝隊為先。
(二)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失分較少者為先。
(三)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得分較多者為先。
※註:因違規被沒收比賽之球隊之所有場次不算計在上述總場次內)
(四)擲銅板以決定名次。
三、決賽採淘汰賽制,比賽需分出勝負,無時間限制,必要時得採強迫取分賽制(為節省時間,PK採奧運模式)。
拾貳、經費:各隊食宿、交通經費自理。
拾參、獎勵
一、團體獎:
(一)獎盃: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(二)獎勵金:冠軍12,000元、亞軍10,000元、季軍8,000元
二、個人獎:各頒發獎座乙座
(一)投手獎:2,500元
(二)打擊獎:第一名2,500元、第二名2,000元、第三名1,500元
(三)打點獎:第一名2,500元、第二名2,000元、第三名1,500元
(四)冠軍MVP獎:2,500元
(六)全壘打獎:每擊出1支頒500元獎勵金。
※以上個人獎成績均由第一場算起
註:打擊獎:打擊率相同時,以安打數較多者為優先,若安打數相同時,以
長打數為先。
拾肆、申訴
一、比賽前:有關球員資格問題。
二、比賽中:有關判定疑慮之問題。
三、申 訴: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。(若申訴成立時,則比賽以當時狀況
發生之情況繼續比賽)
四、以上之程序應由領隊或總教練向裁判提出申訴,態度應誠懇謙和。比
賽後之申訴應在該場比賽結束半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總教練簽章,連
同保證金新台幣壹萬元整,向承辦單位提出。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
否則沒收,作為承辦單位推展學生棒球之用。
五、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最後之裁決為終決。
拾伍、注意事項
一、各隊應於比賽前一小時向大會記錄組報到,提出攻守名單,若需查驗對
方球員資格,應同時提出申請,比賽開始後將不受理。比賽前或比賽中
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,對於有疑問之球員,在不影響球賽進行原則下,
得透過承辦工作人員『拍照存證』查核。
二、球隊出場比賽時,應將全隊球員之身分證及學生證集中保管,以備查驗,未帶證件之球員,不得填寫在攻守名單內比賽,違者視同違規球員,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。填寫於預備球員欄方可上場比賽。
三、凡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由承辦單位召集
審判委員會商決定之,其判決即為終決。
四、球隊比賽時,球員可穿金屬棒球釘鞋。學校球隊服裝應穿著整齊、號
碼清晰之球衣比賽。
五、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,請學校球隊服裝力求整齊劃一,球衣(含內衣)樣式、顏色、長短一致,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,且拉至膝下,比賽中
進出場宜快速奔跑。
六、比賽進行時,如遇風雨,比賽與否須經承辦單位會同技術委員會商決
定,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。另本比賽得視球場狀況,設置球場特別規
則,並於領隊、教練會議或開賽時提出說明。
七、參賽隊伍之隊名在前者(左邊)為先守,請在三壘邊選手席;決賽則於
八強賽前決定攻守。各隊報名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,對於己隊選手席方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。
八、採7局制比賽,(預賽分組循環時,每場限制以不超過120分鐘為限,以主審宣告為準;決賽單淘汰時比賽需分出勝負,無時間限制,必要時得採強迫取分賽制(為節省時間,PK採奧運模式),比賽中若兩隊得分比數四局相差10分,5局(含)以上相差7分時,即截止比賽。
九、採保留比賽制,但不滿一局時則取消已賽成績,因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,當日第一場開始即無法比賽時,則整個賽程順延。途中停賽而延誤之賽程,由大會另行安排,必要時得一天出賽兩場。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組、裁判組研商後執行,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。
十、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球,未於12秒內投球時,則計壞球一個,12秒之認定,以裁判之判決為準。
十一、投手須受下列規定之限制:(不受賽程或賽制變化之影響,亦即延續至決賽)
(一)採七局制,投手每場至多可投七局。
(二)投手投球受隔場限制(二局<含二局>不受此限)。
(三) 投手離開投手板擔任野手後(投手不下場),於該場比賽中均可再
擔任投手乙次。
十二、比賽除暫停之需要,各隊之職員(領隊、總教練、管理或教練)不
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及一、三壘指導區。若球賽中發生爭議,促請裁
判裁決時,以一名職員(領隊、總教練、管理或教練)在場為限,
否則裁判得不予受理。
十三、野手集會:守備時,每次野手集會不得超過三人,一局中只能集會
一次, 時間以一分鐘為限。每場比賽以三次集會為限,第四次(含)
以後之集會,每集會一次,則計算暫停一次。若延長賽時,則每三局可集會一次。
十四、暫停實施方式:
守方時: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(更換投手不計),每次時間以一分鐘
為限,每場第四次(含)以後之暫停,每暫停一次,則需更換投手。
若延長賽時,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。
攻方時: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,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。
拾陸、本項比賽期間由承辦單位為選手辦理意外及醫療保險。
拾柒、2014年噶瑪蘭盃全國青少年硬式棒球菁英邀請賽相關訊息及成績,歡迎至「宜蘭棒球運動聯盟」(網址:http://ybsa2013.pixnet.net/blog),或「宜蘭縣棒球運動聯盟」社團網站: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ilanSABL)查詢。